翻页   夜间
忆旧文学 > 习浩然子絮 > 第38章 皇子与公主
 
对世人而言,皇位是云明轩和云肃风的,子絮不过是个冒名顶替的公主,本就不是为了荣华富贵,国家衰弱江山破碎对她来说也算得是一种复仇的办法。

云明轩对这江山一直就是蓄势待谋,现在皇上的昏庸,让他不得不担忧就算日后的这江山到了他的手上也不只是一个空壳无法千秋万代。

皇子与公主的命运,是截然不同的。

公主,盛世之下,可享荣华,但若是生在乱世或者是小国,就必须要为了国家做出牺牲,男儿不能做的,男儿能做的,她们都必须去做。

就算金硕公主的和亲,就是为了大靖与和番的百年好合。而皇子,担忧的是国昌,心忧的是皇位。

“强大?”云明轩扯出一抹苦笑,大皇子云肃风一直在朝政上压他一头,他如何强大。

皇上现在虽然昏庸,但早年却是英明得紧,不管是对朝政还是民生还是三军都是极为上心,一直以来权力都高度集中与皇上一人之手,也便是如此,才造就了一个晚年碌碌无为的昏庸君王。

“强大,二哥,你与大皇兄相比,还是差一些。”

子絮眉峰清扬,浅言一笑。

云明轩浓眉紧皱,闭口不言。

“你,不如大皇兄那般狠绝。大皇兄若是要做一件事,就一定会坐到,虽有时手段霏瑾并不赞同,但这股狠绝劲,霏瑾倒是觉得是一个王者需要具备的。”

成皇,成王。

这就是皇子的命运。

“大皇兄为了能主持与草原勇士团对决的事可是下了不少功夫的,就霏瑾所知,单就丽妃那里,他就送去了一匣子鸡蛋大小的夜明珠。”

见云明轩依旧是抿着嘴唇不开口,子絮一步向前,走到了云明轩面前。

“他有他的手段,你怎知我就没有我的手段?”云明轩冷声撇头,不接受子絮的这一说法。

“二哥虽在朝堂上有一些拥护的人臣,但要论及大皇兄的人脉,你可比得?”

对于大皇子云肃风与二皇子云明轩之间的纷纷扰扰子絮很明白很清楚,再她看来,云明轩虽有头脑,但脾气秉性太过仁慈,要成大事的人,是不能有这种仁慈的。

这是在她很小的时候那个负责训练她的师傅就告诉了她的道理。

而云明轩,有着不输云肃风的头脑,但在朝政三军里,却不及云肃风一般如鱼得水。

就像这次主持草原勇士团与大靖的文武斗一事,皇上就在未经过百臣商议下交给了云肃风,而不是云明轩。

云明轩也知道这是不错的出头机会,所以他才会甘愿拜倒在云肃风手下,做起了对决选手。

“霏瑾,你往日可从不与我说这些。”这时的云明轩,似乎是透过子絮的话看出了一些什么,这么犀利而凌厉的语气,绝不会是金硕公主所为。

他的妹妹云霏瑾对他,那是自小崇拜从不会说自己不如谁谁的。

也许,公主性情大变,在某些方面讲,会是一件好事。

“二哥,我这是在为你着急你不知道吗?要是在平时,我才不会与你多说这么多。”

子絮脸颊瞬时绯红,险些被识破的她慌张的转过了身,背对着云明轩。

“我知道你是担心我,我有自知之明,就算我现在及不上大哥,但总有一天,我会超越他,战胜他,打败他。”

权势这个东西,是可以蛊惑人心让人迷茫的,身在权势最顶端链,云明轩不是圣人,不能免俗。

“二哥,那你愁闷的是什么?”

云明轩突然来访,一脸的颓废,这样出现又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让子絮不由得好奇想知道更多的事实。

“剪不断理还乱,这些事,说也说不通,后日草原的人就要来了,草原蛮人向来骁勇善骑射,这次向来狩猎会成为比试项目之一,霏瑾你对此向来有兴趣,到时记得要去观看观看。”

说完,云明轩转身离去,离去的不留痕迹,今夜他的这番话这番举动,就像只是他醉酒之后的荒唐。

第一次,子絮认识到了这个她认识了十年的男子的另一面;

第一次,子絮听到了一些她从未在云明轩口中听到过的话;

第一次,子絮接触到了一些她觉得可称之为真情的东西。

云明轩一直都把她当做是金硕公主云霏瑾,与她嬉笑相处,与她谈天说地,与她说长道短,就是今日颓废之下还与她说了这许多不会与外人道起的话。

谁想,这,是一个很不美丽的误会。

草原可汗要来了,身为大靖帝都京城自然是会加倍热闹,皇上为向小小草原蛮人展示大靖的地大物博繁荣昌盛,居然让人在京城各家门前都扎上了红绫,一眼望去,很是喜庆。

很多人不明白,草原可汗来挑衅,这有什么值得喜庆的,偏偏这皇上,却是喜不胜收喜笑颜开的。

许多大臣也是不解,皇上对草原可汗的态度,实在是太暧昧了一些,就说前段日子在京城里滞留的和番王子,皇上对他与草原可汗相比,那可是天壤之别。

草原可汗要来了,大皇子云肃风肩上的任务,也就越来越重了。

与草原一战,关于大靖颜面,关于他以后的地位,他不会马虎也不能马虎。

今日云明轩又来了一趟公主府,本是拉着子絮去看他练箭术的,但子絮却用身子不适推脱了过去。

今天,倒是无事。

换了一身简单的衣服,之带着千曼一人,子絮从后门出了公主府。

这真是一件很简单的衣服,就是子絮在做侍女的时候也绝不会穿上身,粗糙的麻布紧贴着皮肤,子絮扭了扭脖子,慢慢适应着这一身麻布衣给自己带来的不适。

一身灰白的麻布衣,千曼亦然。

两人就是这般,出了公主府。

今天,是习浩然回来的日子。

昨夜子絮收到了习浩然写来的信,他说,他之所以与连城青一同出京,是要去找一样东西,习浩然说,他这次回来,只呆几日便会离开了。

至于是去哪里,他到没有说起。

当然,子絮乔装出府,并不是专门为了去寻习浩然,准备的来说,寻习浩然,不过是顺带去做的事。

子絮此番,是要离京。

去哪里?

当然是去她该去的地方。

多木烈把随团勇士的资料身份隐藏得极好,现在多木烈已经入了安州,自然是要去打探打探的了。

本这事不该由公主亲自出马,于情于理都不适合,但她还是没有理会千曼的阻挠动了身。

千曼是这般想的,公主素来喜欢骑射,想来赶路不是问题,以自己的本事加上公主在安州的人马,保护公主的安全应该不是问题。

但子絮不是这般想的,她与千曼,出自同一组织,但身手经验却差了很多,千曼远不及她。

倒是甩掉千曼去打探消息,这对她来说是不错的选择,出于本性,出于坚守了十年的职业道德,她还是无法让千曼代替自己去做这些事,更重要的是,她觉得以千曼的身手,不一定能拿到这些资料。

毕竟,千曼不是组织里身手最好的,她才是。

金硕公主选择她做她的贴身侍女的时候,看中的是她组织里第一的身手,而她选千曼做贴身侍女,则是看中了她在组织残酷的训练下还保有的那一抹纯真。

今天,骄阳高照。

是个大热天,街上行人匆匆,路边野花打焉。

骑了一匹黑马,子絮与千曼离了京。

她并不担心有人会发现自己离京。在自己受伤返京之后就很少出门甚至是闭门不见客,现在暂离一天,该不会有人发现。

两匹不醒目的黑马,扬起阵阵黄尘,化作了炎炎夏日里的一阵凉风,化作了一道黑色的闪电,离开了京城。

只有一天的时间,要在京城与安州之间来回,还要在草原一行人的手中取得资料,速度一定要快。

子絮的速度,超乎了千曼的想象,她一直以为,以公主娇贵的体质,就算喜骑射,也不会有多擅长,但子絮似乎是个例外。快如风,疾如电,这速度,与她相比,只快不慢。

一路,两人都在驰骋。

几乎是马不停蹄的,两人在午时赶到了安州。

抹掉一脸的汗水,抖了抖已经被汗水打湿贴在后背的粗糙的麻布衣,最后子絮又挽了一下被风吹乱的黑发。

站在安州城门下,看着这远不如京城繁华热闹的人来人往,子絮问道:“你可打探清楚了?”

一旁,千曼牵着马缰绳回道:“已经打探清楚了,草原的人就住在城南的一家客栈。”

城南的一家客栈,就叫一家客栈。

一家客栈,似乎还差不多是个连锁客栈,子絮想想,在现代已经是这么叫的。

经过守城士兵简单的盘查,子絮与千曼入了安州。

安州,是离京城最近的州郡,但安州却没有继承京城的一点繁荣,这里就大靖的经济来说,只算得是中等发达的州郡。

草原的人选在这里落脚暂住一晚,也只是看中了这里离着京城近一些。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