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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旧文学 > 超级萌宝:腹黑老爹快接招杜朝朝顾其琛 > 第一百二十六章 小孩
 
早早……

好吧,她自己只是个小孩子,该有小孩子的样子。

“好!”早早依旧一派纯真的笑着。

不管待会见到的是什么人,兵来将挡吧,大不了挡不住就回去捡垃圾。

―――

“碰――哗啦――咚!”

帝都角斗场中,一身黑衣的青沧徒手摔死了一只成年狗熊,他擦了把被狗熊拍脱臼的胳膊上的血,面无表情的走出角斗场,徒留下满场响翻天的震惊喝彩。

青沧出了角斗场后门,往场后面的树林走去,随意走到一颗大榕树前,背靠大树躺了下去,卡巴一声脆响,青沧抿紧嘴唇闭上眼睛,逐渐呼吸平稳。

早早从榕树阴影后探出头来,尽量悄悄走近那一抹黑色充满血腥气的身影,这个男人居然自己把胳膊接好了,这么容易的样子,这么不在乎的样子哦。

他看起来好像很累,这个大哥哥居然会有那么大力气,刚才早早看到他徒手摔死狗熊那一幕心中充满了震撼和惊吓!

所以她第一时间让刘妈妈派人搞到了这个男人的身份资料,看到资料的瞬间她就记住了他,因为他真的很不一样!

青沧,冬天尾巴上的摩羯座,三年前进入这家角斗场,战无不胜,冷酷非常,沉默寡言,凡事亲力亲为,三年来与人说过的话不超过一百句,基本不屑与人交流。

是个冷酷型的大哥哥啊!

早早捏紧手指,红色皮鞋踩在郁郁葱葱的杂草上,发出轻轻的响声,计算着时间――

“滚!”

额,好干脆利落的一句滚啊!

早早看到他满身戒备的蓄势待发模样,转身就拼命跑出了树林。

拿着望远镜的刘妈妈……

这孩子是不是傻了?多好的机会居然跑掉!

踏、踏、踏……刚刚跑走的小女孩又重新跑了回来,怀里抱着一只大芭蕉叶子,叶子里装满了水,水花随着小丫头的跑动晃荡飞溅,飞落的水珠在阳光下闪耀着漂亮的七彩光泽。

然而――

“我不要。”

小女孩走近了几步,将水递给他。

“跟你说了我不要。”

小女孩双手颤抖的将水放到他的嘴边,青沧看着这个小女孩子,皮肤很黑,粗糙得一点不像正常小孩,一双眼睛大而亮,正紧张的看着他,紧张?嗤――“我不喝你的水。”

小女孩仿佛下了大决心,把芭蕉叶子放在他身边,又跑走了。

青沧看着小女孩跑远的身影,重新闭上了眼睛。

――

“早早,天可是快黑了,你要再去试试吗?还是回家?”

刘妈妈有点郁闷,明明都训练了她三个月了,考她的时候她也能应对各种男人类型治定靠近计划,难道都是纸上谈兵吗?

这次试炼失败的话,就又要重新再培训她最少一年了,难道是三个月时间真的太少了?

还是这孩子实在太小了?看着攻略对象受伤,不是应该去呵护他安慰他吗?怎么什么都不说?递了个水就跑了!

唉……刘妈妈感觉全身好无力,杜朝朝小姐为什么会选上这个孩子,她还太小了!而且根本就没有和男人打交道的经验啊。

“现在不是回家的时候。”

早早看着沮丧的刘妈妈,她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转身朝青沧的位置前进。

之前那么轻易的离开只是让青沧放下戒备,又不是要勾'搭青沧,所以早早怎么会放弃?

并且,她觉得自己并没有白做,青沧这种年纪不大却生死边缘舔血的人,想必就算没有看透人性百态,也一定有很特殊的阅历。

这样的青沧聪明得很,你说一句话他可能就想到了你的意图,多说多错,不能急进,她可是一个单纯想要给他一点善意的懵懂小女孩,怎么能一开始就打温暖邻家妹妹牌呢,那样很让人怀疑的好吧。

……

“你怎么又来了。”青沧冷漠的看着她:“别多管闲事。”

小女孩快走两步到他身边蹲下,将手里的野花递给他,这是一种可食用的花,并不好看。

青沧仔细看着同样不好看的小女孩,她的眼睛里有害怕,还有期待,喔,期待?哼。

“脖子上的伤怎么回事?”青沧扭过头,不去看小女孩的眼睛。半天听不到小女孩的回应,他用眼角余光扫了过去,她在笑?笑?是在高兴?

“你笑什么,我只是随口问问而已。”

小女孩依旧在笑。

“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或许是一个太过孤独的人。

青沧想,他不知道自己今天怎么话这么多。

“我要去表演了,你呆在这里不要乱跑,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回来,回来……给你带吃的。”

青沧面无表情的边说边离开了靠着的榕树,朝角斗场走了过去,没有回头。

在早早看不见的角落,青沧的手捂住了胸口:“我为什么要和那个孩子说那些话?”

――――

“早早小姐。”

刘妈妈这次用十分恭敬的态度迎接早早回来:“我们回家吃晚餐吧。”这个小孩子不简单。

“嗯好呀。”

早上蹦蹦跳跳的,似乎只是出去游玩了一圈而已,面上依旧是一个天真不知事的小女孩模样,看得刘妈妈又不由得点头,朝朝小姐选的人很好。

“对了,今天晚上有肉吗?”

咋突然扬起头摸着小肚子,一脸可爱的问刘妈妈仿佛是一个馋嘴的小花猫,刘妈妈忍不住伸出手揉了揉早早的小脑袋,就连她也忍不住对着小姑娘生出怜爱之情。

“早早小姐,有回锅肉和糖醋排骨。”

刘妈妈很温柔也很慈爱的回答了早早这个问题,同时想起来朝朝小姐也是很喜欢吃这两样东西的。

“哇,谢谢谢谢谢谢刘妈妈,你真是大好人!”

小姑娘马上就开心了起来,扑到了刘妈妈怀里,一阵撒娇滚来滚去,刘妈妈无奈地将她扶正了,然后帮她把凌乱的头发又用手指梳好。

“这是我的本分,早早小姐。”

刘妈妈一边将小姑娘弄乱的头发梳成马尾辫,一边恭敬地回答她。

“本分是什么意思?”

早早毕竟文化程度有限,从小生活在垃圾堆里,哪有接触过那么多的新名词。

“这,早早小姐,还是回家吃肉吧。”

刘妈妈一时也犯了难,她也不知道怎么跟这小姑娘解释了,只好提起今天的晚餐来转移话题,朝朝小姐交给她服侍早早小姐的这个任务,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嗯!耶!回锅肉!回锅肉!”

早早开心的手舞足蹈,对她来说怀疑美服根本就比不上吃顿饱饭。

刘妈妈看到这样子的早早,既欣慰又觉得有些忧愁。

欣慰的是这个女孩子很听话,很乖巧,让做什么就做什么,而且特别单纯,只是为了吃一顿饱饭就能高兴成这个样子。

忧愁的是她怕这女孩子的野心越来越大,接触到这么多纸醉金迷光怪陆离的社会之后,她的野心会不会就不单单满足于吃顿饱饭这么简单了?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来说,吃惯了鲍鱼和鱼翅,再去吃烤地瓜,吃得惯吗?

穿惯了绫罗绸缎,再去穿乞丐服,穿得惯吗?

一旦朝朝小姐达到自己的目的,那早早就没有什么用处了,一但早早没有用处了,她会不会为自己能够生活的更好而谋划好处呢?

到时候早早要手段有手段,要人脉有人脉,毕竟早早已经成为杜家挂名的三小姐了,奴大欺主,早早如果真的取得了李玉的欢心,想要借着李玉这道东风崛起,朝朝小姐岂不是腹背受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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