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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旧文学 > 御兽:我用读书学技能 > 第十二章 兽魄石
 
  张宇冷笑着看向许宗,“原来您就是许半城啊……”

  砰!

  他话未说完,便被许宗一拳打倒。

  许宗身为体院毕业的高材生,打架那是一流的,这一拳,保准叫这位舔狗清醒了吧?

  搁这里阴阳怪气谁呢?跟谁俩呢?

  张宇揉着眼睛从地上爬起来,眼眶一片乌黑,似乎知道了自己与许大少的差距,他向后退去。

  “许半城,穿越前我确实要敬你几分,开口称你为许哥,可是许哥啊,现在是罪域荒漠,时代变了啊!皮皮,上!”

  这一句话,似乎让柳莹心里对许宗的畏惧少了几分。

  结果就听到妹妹柳婷自己在耳边说道,“姐姐,他就是姐夫吗?”

  柳莹脸一红,张宇是舔狗,她又何尝不是呢?不过时代变了啊,许宗不是御使,她本来觉得可以考虑放弃了,毕竟不是御使的许宗,想必也保不住他的财富。

  没想到许宗回来,看起来还成了一个强大的御使?要知道,小黄之前可是一个哥布林打退了三个流氓,在他面前这么听话。柳莹心中想着。

  柳莹不禁有些羡慕眼前的许宗,社会秩序存在的时候,是富二代,穿越了,也是未来前途光明的御使。她的目光中微微带着羡慕与嫉妒的看了眼身边的妹妹。

  “姐夫好厉害啊,即是富二代,还是个厉害的御使。”柳婷感叹的说道。

  柳莹反驳道,“你别乱说。”

  另一边。

  许宗似乎被吓傻了一样,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看着张宇的那只猴子向他冲去。

  【魂宠】:皮猴(妖兽种)

  生命等级:幼生体二段

  血统等级:黑铁级★★

  魂宠类别:战系

  技能:无

  评价:皮猴是一种在沙漠中常见的魂兽,他们喜欢生活在仙人掌上,因为平时爱好被仙人掌刺挠痒痒,所以被人命名为皮猴。

  高达黑铁二星的皮猴,便是张宇的仰仗,他今天,要拳打安城恶少,为民除害!

  “听说你们许家现在就剩你一个了,我今天,就要你们许家绝后!”

  许宗听到这话,脸上表情变得冷淡无比,“我本来只想卸你条胳膊,现在我改主意了。”

  他怀中的小丑猫阿秀化为一道闪电向皮猴冲去。

  显得有些稚嫩的咆哮,听在皮猴与沙漠哥布林耳中,隔着整整一段的血统等级,被它们清晰的察觉。

  哥布林不由的庆幸自己没有动手。

  一个冲刺,皮猴便被阿秀压在身下,等待着许宗的命令。

  许宗没看阿秀,他径直追上张宇,拳打脚踢,体院毕业的读书人就是这么直接。

  “不管时代变没变,你许哥永远是你许哥!”

  啪!

  “喜欢嘴臭是吧。”

  许宗拳拳到肉,打的张宇发出一声声惨叫。

  “阿秀,宰了那只猴子,让我看看御使死了魂宠是什么样子。”

  打了半天,许宗感觉打爽了,将连续几天孤独的荒野求生积攒的怨气发泄一空。

  “不要,我用宝贝买命!”张宇看着许宗即将落下来的拳头,大声喊道。

  许宗看着他,“什么东西?”

  张宇趴在地上,从腰间拿出一枚绿色的石头,上面散发着幽幽的绿光。

  【兽魄石】:黑铁级,用于储存兽魄的容器,能够存储生命层次在完全体以下,青铜血脉以下的魂兽兽魄。使用办法,击杀魂兽后将兽魄石放在尸体旁边,将自动吸纳。

  这好像是之前那份【火兽宴】中的一种材料,不过还需要许宗自己收集兽魄。

  他想了想,这个价值倒是足够,不过他并不想留下张宇。

  张宇有一句话说的对,时代变了,秩序已经荡然无存,任何一个敌人的背刺都有可能是致命的。

  尤其是在阿秀还小的阶段更是如此。

  那个商店老板娘的魂宠沙漠蠕虫成长起来也算强大,但面对汹涌而来的人潮,似乎也没有什么反抗的余地。

  人类的魂宠召唤出来都是幼生体一段,很多的魂宠战斗力并不及一个成年人。

  御使确实是未来,只是现阶段的魂宠需要时间成长……

  “这东西怎么来的?”许宗问道。

  “身份选择时候,我选择了罪民,这是原身份沦为罪民的原因。”张宇紧张的回答道。

  当时他选择身份的时候,提示信息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沙漠遗民,偶然间偷盗了贵族的珍物,被贬为罪民。】

  许宗点点头,将兽魄石还给张宇,然后对张宇摇摇头,“我还是喜欢靠自己的实力抢到战利品!”

  阿秀肉掌伸出利爪,穿过皮猴的脖子。

  与此同时,张宇猛然间捂住脑袋大声惨叫,片刻后失去了呼吸。

  许宗之前问过冯保,生命守护魂宠死亡后,御使会怎么样。

  冯保当时的回答是,没有其余魂宠的情况下,召唤之书消失,念力反噬,轻则神智混沌,重则当初死亡。

  没撑过去吗?许宗面无表情的想着。

  他发现他冷血的有些惊人,这已经算是第二次杀人了吧?他心中依旧毫无波澜…

  他将刚刚获得的兽魄石放在皮猴身边,皮猴正好也是战系魂兽,刚好是【火兽宴】中的材料。

  一枚兽魄石能够容纳3颗兽魄,还差两只战系魂兽。

  战系魂兽倒是好找,这算是许宗目前见到的最多的魂兽系别。

  “你……杀了他?”柳莹语气颤抖的说道。

  许宗点点头,“如你所见,所以你赶快带着那只鹌鹑走吧。”

  “不,我不走,我房租还没交完。”柳莹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自己的妹妹柳婷虽然也是个御使,但明显不如许宗,她已经感觉到城中的气氛越来越凝重,找个好大腿才是未来。

  许宗说道。“免了,我不要了。”

  “我可以帮你做别的事情,比如放松什么的。”柳莹语气中的暗示很明显。

  许宗忽然想起了什么,好像真有柳莹能做的事情,“识字吗?”

  柳莹愣住了,她安城师范中文专业研究生,被人问识不识字,她有些想骂人,但想到还要抱许宗大腿,强行忍住了。反而一脸自豪的说道,“从古至今,从甲骨文到简体字,我都认识!”

  许宗点点头,识字是好事,将阿秀叫过来,“阿秀,我给你找到一个好老师,从今天开始,你跟着她识字读书,开心吧?”

  阿秀脑袋一扬,脸上写满了懵逼。

  许宗蹲下身子摸了摸阿秀的脑袋,“乖,好好学,大哥去给你做个清蒸猴脑去!”刚走两步,又停了下来,“喂,那边那个鹌鹑,把尸体丢出去。”

  阿秀这次反应过来了,它脸上带着焦急,“嗷呜,不要!”

  一心想着讨好许宗的柳莹一脸夸张的说道,“哇,许先生您还会做饭呢?好厉害啊。”

  许宗看了这女人一眼,总算来了个识货的。

  他,许宗,料理系统的宿主,将烹饪出天下最好的美食!

  对着柳莹说道,“好好教阿秀识字,回头做好了有你们两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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