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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旧文学 > 吾念若初傅湛初玖 > 第134章 贺礼
 
在房间里闷了会儿,有人“笃笃”敲响房门。

我能猜到门外是谁,遂,没有出声询问,直接走过去打开门板。

走廊里,凌自横凝神而立,双手端着一个硕大的盒子。

“哥。”我脆声唤道。

他轻扯唇角,“房间住不惯是吧?”

我回头睨了一眼,耸耸肩,“嗯,太奢侈。”

随后,请他进门。

坐在紫檀木太师椅上,他打开了放在桌上的盒子。

顿时,满眼的大红色。

喜兴,耀目。

“这是……?”我不解地发问。

“送你的喜服。”说话间,眉眼带伤。

这种情形,若是不开玩笑闹闹,气氛必定急转直下。

于是,我低头凑近,然后再仰首瞧他,“凌少爷,您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吗?”

他苦笑着看我,“如果我们都在古代,反倒好办了。”

理解不了这话是什么意思。

或许,他故意说得这么难懂,就等着被追问呢!

我又不傻,当然不会自投罗网。

既然收了礼物,就用礼物岔开话题呗!

遂,双手提着喜服的双肩,轻轻拎起。

顷刻间,扑面而来甜甜的花香。

“天啊!怎么会有桂花的香气?”我半是惊喜半是夸张地问道。

他的表情终于柔和了许多,“喜欢吗?”

“摁!”——没错,我说的就是“摁”,而非“嗯”。

意在着重强调我对这种气味的喜爱程度。

“你喜欢就好。”说完,他抿紧了嘴唇。

我细细打量着喜服,愈发地喜爱,皆因它的简单。

这几年,越来越多的新娘选择在婚礼上穿着中式龙凤褂。

而龙凤褂上的金线密度,往往是考量裙褂档次高低的一个标准。

从小五福到中五福、大五福,乃至于更高级别的褂后和褂皇,一级级遮蔽了底色,最后红色完全不见,只剩下金灿灿的黄。

而我手中的这件喜服,只用金线在领口和袖口绣了些小碎花做点缀,若非细看,基本可以忽略星星点点的金黄,完全不会喧宾夺主。

“哥,这件喜服好特别啊!既不像龙凤褂那么花哨,也不像秀禾服那样肥大,样式很简单,却又不失别致。”实打实地夸赞,绝对真心。

他目光飘忽,一如当年给我补习功课时的样子,“这件喜服,是我亲手设计的。”

“啊?”我惊得张大了嘴巴,“哥,你不是理工学霸么?怎么还懂设计喜服啊?脑袋是怎么长的?嗯?”

我敢说,没一个问号是靠谱的。

但,他一点都不在意我的疯言疯语,表情认真得像在作报告,“这件衣服三年前就设计好了,相应的还有一套新郎长衫,是准备给我自己穿的。结果,新郎却不是我。所以,只请人按照设计图做了这套新娘喜服。”

唉,无论怎么插科打诨,还是得面对这种话题。

我呆呆地捏着喜服领口,不知接下来该说什么。

许是看出了我的无奈,他自嘲地笑笑,“去试试吧!哪怕明天婚礼上你没机会穿这件喜服,至少,我看过了……”

挺让人心疼的。

我没有犹豫,拎着喜服,起身去了卫生间。

窸窣着,换好,轻步出门。

在地中央驻足,我怯怯地唤了一声,“哥。”

他的脊背僵了片刻,随后,站起来,转身看向我。

原本阴郁的眼神,霎那间开满了桃花儿。

“初玖……”他喃唤一声,然后,笑了。

第一次见他这么笑,晴朗朗的,好似换了一个人。

我抿唇眯眼,算是回应。

“很好看,你很配红色。”说完,脸上的笑意逐渐被淡化。

“是哥设计得好。”我不假思索地回应。

——平心而论,这身儿大红喜服确实比那套巴黎名师手工制作的珍珠婚纱好看。

他没有自谦,就那么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足足五分钟。

然后,连声“再见”都没说,径自出门。

我赶忙追过去相送。

可是,赶到走廊里,人已经不见了。

愣了几秒钟,我转身想要回房,却听见了阴阳怪气的挑衅声。

“哟,这么早就把嫁衣穿上了,生怕老男人玩够了之后就改变主意不要你是吧?”

这种尖酸刻薄的话,除了凌语橙那张粪嘴,还有谁能说得出!

我微微昂首,看向她的方向,声音不高,“别管怎样,至少我还有人娶!哪像你,被玩臭了也没人要!”

——明天是我的好日子,再不能让这个小贱人顺嘴胡咧咧。

最好的办法,就是先下嘴为强,骂得她倒了气势、灰溜溜逃走为止。

这货听了我的话,立马炸毛,“死野种,你说谁被玩臭了也没人要?”

“说别人对得起你吗?”我毫不踟蹰地抢白。

她傲气地挺着两颗肉.弹,叫嚣般抖了抖,“追我的男人数不胜数,个个都是多金的帅哥。正因为选择多多,我才没有早早结婚。不像那些骚.货死野种,逮到个老头子就八爪鱼似的攀住人家,生怕嫁不出去似的!”

我没理会她的反讽,故意掩嘴做出惊讶的表情,“哎哟,我说错了诶!你绝对有人要,不过,被玩臭了倒是真的!”

“你才被玩臭了呢!”她当即大吼一声。

我把嗓音压得更低,“原来凌大小姐不是被男人们玩臭的,而是本身就臭不可闻啊!啧啧,成天骂别人是骚.货,其实你是最臊的!”

说罢,纤指在鼻尖扇了扇,满脸嫌弃的表情。

“死野种,你想花着脸嫁人是不是……”嘶吼着,就奔我冲了过来。

中间还有一段距离,足够我转身回房、关严门板。

接踵而至的砸门声响彻走廊,夹杂着不堪入耳的谩骂。

随之而来的,是凌伯年暴跳如雷的咆哮声。

“凌语橙,如果你再无端生事,就给我滚出凌家,再也别想我接济你一分钱!”听声音,绝对动了怒,而非做做样子。

小贱人立刻没了动静。

一切皆在我的掌控之中。

彻底安静之后,我换下了大红喜服。

原样放回盒子里,抚上真丝面料,有些爱不释手。

但是我也知道,亚叔是不会同意我在婚礼上穿这身儿喜服的。

相比较而言,他更崇尚西方文化。

怅惘地盖上盒子,凝神好久。

夜里,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心底慌慌的,很闹腾,似乎有什么不好的预感。

就在心脏烦躁得快要被煎熟的时候,房门有了细微的响动。

我立刻警惕起来,——上床前明明检查过,门锁落得好好的,总不能有人轻松进门吧?

结果,不幸被我言中。

响动过后,房门嵌开了一条缝。

紧接着,一个人影从门缝闪身而入。

身手很敏捷,似乎做惯了这种秘而不宣的事情。

我眯起眸子假寐,一只手已经悄悄伸到了枕头下。

那里放着一把锋利的修眉刀。

若来人胆敢进犯,我就让他血溅当场!

没想到,高大的身影却在距离床沿两米远的地方止住了脚步,傻愣愣地杵着。

偏暗的夜灯柔光之中,他戴着棒球帽和口罩,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两只眼睛。

单眼皮,大眼角,目光深邃如寒潭。

我的心,霎那间腾然跳跃,就快冲出了嗓子眼。

是他,真的是他!

虽然没有闻到那股馨香,却足可以断定他就在我面前。

他来干什么?

心有不甘吗?

还是,悲怆地做最后的道别?

因了疑惑不解,即便心绪激荡如潮,我还是忍住没动,眼缝紧眯,跟熟睡无异。

男人呆立良久,目光始终落在我身上。

最终,他淡然出声,即便隔着口罩,依旧是低徊的琴音。

“小野马,我知道你没睡。”口吻笃定。

再也装不下去,我睁大双眸,扁嘴看着他。

他扭头看了一眼别处,“收起这种无辜的表情,否则我会忍不住要你!”

我赶忙坐了起来,正色以对,垂眸望着他的鞋子。

还是双扣孟克鞋,不过换了颜色,深蓝或者墨黑,总之不是我见过的那双浅棕色。

他往前踱了两步,“明天你就结婚了,我来送点贺礼。”

我还是不敢抬眸,支吾着,“其实……,不用这么客气……”

“不想要是吗?你都能收了凌自横的喜服,怎么就不能收我的东西呢?”语气略有不快。

我难以置信地直视他的眼睛,“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问完便有些后悔,——我早就清楚,这世上的事情,只有他不想知道的,没有他无法知道的。

他好像感受到了我的想法,没有作任何解释。

沉默片刻,来到了床边。

我整个人都跟着绷了起来。

就见他从西裤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送到了我的面前。

灯光下,那东西闪烁着金属的光芒,是一只非常漂亮的手镯。

影影绰绰记得在哪本杂志上看过,忘记了是什么品牌。

在我发愣的时候,他已经矮下身子,把我的细腕轻轻扯了过去。

我没有反抗,温顺地由着他用一枚精致的螺丝刀把手镯的接缝固定好。

这种戴手镯的方式很特别,像……某种仪式。

随后,他把螺丝刀放到我的掌心,“等你不想再要这个手镯的时候,用它打开就行了。”

我握紧了拳头,金属硌得手掌扎痛。

呵呵,相识以来,他第一次把选择权主动交到我的手上。

我心神恍惚的工夫,他又从另外一个口袋里掏出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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