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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旧文学 > 容我予你痴情沈鸥项容铮 > 第129章 我要去度假
 
“奶奶,孩子就拜托你了,让他陪着你……”

她的眼泪大滴大滴地落进了泥土里,也烫进了项容铮的心里。

他想把她抱在怀里,替她擦拭眼泪,但是显示却不允许。

项容铮这辈子都会记得那一刻,沈鸥穿着臃肿的羽绒服,跪在地上,低头亲吻木匣子和上面的泥土,她的头发披散下来,风帽遮住了脸。

很久以后的梦里,这样匍匐在地上落泪的沈鸥,依然时常出现在他的梦里,成为他最心疼的样子。

还有的时候,梦见她怀里还抱着孩子,然后哭着把孩子活埋进了面前的泥土里。

无数午夜梦回的时候,他便想起她从前的样子,依稀还如昨日。

沈鸥起身的时候,满脸的泪水,脸上还沾着泥土,狼狈不堪。

项浩然在旁边,拿了手帕出来,递给她。

她的妆也有些花了,早上化得太浓,结果这会,也就花得格外狼藉。

她胡乱擦去了脸上的泥土,这样的手帕也就不好意思再还给项浩然了,于是捏在了自己手里。

宋心妍这时候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她已经恢复了平静。

她不再看项容铮,而是转向了宋心妍,“我最近身体抱恙,就先回去了。在奶奶墓前,我祝二位白头偕老,子孙昌盛。”

她声音不大,可是每一个字都咬得无比清晰,如同一把锋利的小刀,每一个字,都在项容铮的心口上割上一刀。几个字说完,他只觉得胸腔里鲜血淋漓,疼痛不已。

这是他该受的罪,她给他的凌迟。

沈鸥说完这几句话,重新戴上了口罩,再没有看项容铮一眼,低着头,转身走了出去。

樊敏一直在旁边看着,其实她更想看宋心妍和项容铮两个人一起出言羞辱沈鸥,可是项容铮什么也没说,就连宋心妍都没说什么话。

她有点失望,回头看着沈鸥已经返回来,瞬间觉得兴味索然。但看着沈鸥在那么多人面前,穿成这个样子,妆也花得像只狸猫,引得许多人窃窃私语,她心里还是高兴的。

甄永皓看到沈鸥回来,迟疑了一下,转脸问樊敏,“你要现在回去吗?”

其实葬礼还没有结束,这里有这么多郦城有头有脸的人物,说实话,樊敏还不想回去。

甄永皓于是把车钥匙扔给了沈鸥,“那么,沈小姐如果身体不适,就先回车里休息吧。”

有甄永皓在旁边,樊敏自己的交际反而受限。而且,她也有把握,这样一个狼狈而病弱,刚刚离了婚还流了产的女人,甄永皓即使花心,口味也不至于重到这种地步吧?

樊敏见甄永皓对这样的事也可有可无,反而很宽容,她笑吟吟地说道:“要不,永皓,你能不能先帮我把沈小姐给送回去?”

甄永皓等的就是她这句话,于是看了沈鸥一眼,“也好,这里气氛太严肃了,我看着都脑袋疼。”

沈鸥跟在他身后,慢慢地走,一直上了车,车门关好,甄永皓才问道:“你没事吧?”

沈鸥摇了摇头。

相对于离婚又失去孩子来说,现在的相见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她把孩子的骨灰埋在奶奶的身边,她要叫宋心妍每次来拜祭的时候,都要给她的孩子磕头上香,让项容铮每次一到这里来,就得看着他亲手杀死的孩子!

她趟在甄永皓的车后座上,仰头看着车窗外的树影都往后去了,眼泪又落了下来。

“永皓,你说,人到底有没有魂灵?”

甄永皓迟疑了一下,才说道:“也许有吧,不过你放心,孩子还会回来的,只不过这一次时机不合适,所以他就先走了。以后,你还会有自己的孩子,你会子孙满堂。”

他难得正经地说几句话。

过了片刻,他又说道:“我看项浩然对你挺好的,如果一开始嫁的是项浩然,恐怕日子好过得多。项容铮那小子,一看就知道心机重,不是适合托付终生的人。”

浩然么?

其实她一开始,本来答应嫁的,也是项浩然呢。

只不过,阴差阳错了。

还在葬礼现场的项浩然,这时候打了一个喷嚏。

在葬礼结束以后,把家里的事情安排好,他就要去做一件重要的事了。

在回去的路上,项浩然和项容铮夫妇同车,他在车上就说道:“大哥,家里现在没有奶奶了,我心里难受,我想出去散散心。现在反正有人帮你管事,要不,你给你放几天假行么?”

项容铮问道:“去哪儿?”

“夏威夷吧,其实我就是想出去走走而已。大哥,你知道,从开始接管公司以后,我从来都没休过假。”

项容铮轻嗤了一声,“休假,你怕是看奶奶走了,没人管你了,就想放飞自我了。去多久?”

“半个月吧。”

“不行,太长了。”

“那十天,十天总行吧?员工年假都有十天呢……”

“最多一星期。”

“谢谢大哥理解。”

“往返机票一起买好,不许改签,不能误事。除了飞行路上,平时不许关机。如果这边公司还有什么事找你,你得马上回来。”

项浩然眉头一跳,“是,大哥。”

回到家里,和项容铮一起安排了一下后续的收尾工作,项浩然就收拾起了行李,带了好几条花花绿绿的沙滩裤,度假去了。

因为时间比较仓促,临时买不到最合适的机票,项浩然买的机票,是需要中途转机的。

他带着一只小箱子,穿着花衬衫上了飞机,到了中途转机的地方,他并没有按照计划继续进行他的旅行,而是直接下了飞机,另买了一班去禹城的机票,直接返了回来。

到了禹城,他换上了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将近一星期没刮胡子的项浩然,穿了一身土不啦叽的休闲服,配上一双二十块钱在地摊上买的皮鞋,头发乱七八糟的,戴上了一副土得不能再土的黑框眼镜,还用特殊的胶泥在眉毛里头点了个大黑痣。

果然是人靠衣装,他这么一打扮,就算是熟人,都认不出他来了。

然后,他租了一辆大众小车,专挑人多的地方四处逛。

就在一个狭窄的巷口,他倒车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后头响起了一声惨叫,“哎哟,撞人啦——”

定睛一看,撞上的是一位乞讨的老太太,正抱着腿脚在那里大声哭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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