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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旧文学 > 陆爷心尖上的人儿 > 138:安心在家等我们
 
  傍晚,夕阳余晖未落,陆宅内二层的书房里,陆老爷子脸色铁青难看,睇着手中的照片,呼吸急促。 
 
  电话那头,欧阳杰连声呼唤,“老首长,老首长……”  
  “咳,你继续说!”  
  陆老爷子闪了闪神,一双炯炯的眸子就定在照片中那个白胖白胖的小包子脸上。  
  欧阳杰轻叹,“老首长,事实就是这么个情况,您看……”  
  “哼!这个兔崽子,可真是能耐了!欧阳,你安排一下,明天上午咱们B市见!”  
  “是,老首长!”  
  ……  
  在B市的三天时间里,小叔虽然很忙,但仍旧会尽可能的抽出时间陪着砚歌和初宝。  
  对于第一次回到本土的初宝来说,这里的一切都特别新鲜。  
  不管走到哪儿,周围都是和他一样肤色的黄种人,小家伙兴奋地整天咧着小嘴儿笑个不停。  
  这天清早,陆凌邺早早起身,穿戴整齐后便坐在客厅里看着手机上的简讯,眉头紧锁。  
  砚歌抱着初宝从楼上下来,母子俩身上穿着相同的白色奶牛图案的母子睡衣。  
  “舅姥爷……”  
  初宝揉着眼睛,可爱又天真的对着他打招呼。  
  陆凌邺放下手机,薄唇几不可察的轻扬!  
  他看着砚歌和初宝穿着同样的母子装走来,眼底冷暗的视线陡地袭上一抹温柔。  
  砚歌不雅的打了个哈欠,将初宝放下,“小叔,起这么早啊?”  
  “嗯!有事,一会儿要走!”  
  砚歌一怔,眼圈儿还挂着因为哈气而泛起的薄雾,“你要走?去哪儿啊?”  
  “晚上回!”  
  陆凌邺并没有正面回答砚歌,她闻声心下一沉,抿着嘴没敢继续问。  
  一般这种情况,可能又是涉及到不能被她知道的那些秘密了!  
  砚歌咂舌,小脸上挂着淡淡的失落,“哦。”  
  “舅老爷,我想跟你去,好不好?”  
  初宝肉肉的小身板爬上沙发,扑到陆凌邺的怀里,仰着小脸儿奶声奶气的问。  
  陆凌邺宽厚的掌心搂着他的身板,眉头一凝,“不行!”  
  顿时,初宝瘪嘴,两条小腿往沙发上一撂,小手在胸前胡戳,“哦,原来舅姥爷不喜欢我哦!”  
  陆凌邺:“……”  
  不能带他去,和不喜欢他有什么关系!  
  “初宝,听话,舅姥爷他……”  
  初宝大大漂亮的眼睛一抬,一汪儿可怜巴巴的小泪水在眼圈儿里打转,“妈咪,我听话。嗯!”  
  他慢吞吞的从沙发上挪下来,像是一只被丢弃的小狗似的,耷拉着脑袋往客厅外走去。  
  陆凌邺眼底又是无奈又是不忍,拢眉低沉的开口,“初宝!”  
  “我在!”  
  初宝站定,那小模样故作坚强的不肯回神,小奶音别提多失落。  
  “去穿衣服!”  
  陆凌邺心中喟叹,罢了,他一个四岁的孩子,带着他去也没什么大不了!  
  砚歌神色一怔,“小叔?你真带着他?”  
  “无碍!”  
  初宝扭着头,挑着小眉头试探,“舅姥爷,真哒?”  
  “给你五分钟穿衣服!”  
  “哦耶!舅姥爷果然是最好的姥爷!”  
  初宝迈开小腿就往楼上跑去,砚歌都觉得,他要是有翅膀,肯定能飞起来!  
  陆凌邺对他的吸引,就这么大?  
  砚歌有点郁卒!  
  她眸子转了一圈,小嘴儿瘪了瘪,和初宝如出一辙的神色,喃喃开口:“小叔……”  
  “安心在家等我们!”  
  砚歌:“……”  
  她这戏还没演完,直接就被拆穿了。  
  砚歌咬牙切齿,特别不平衡,“你偏心。初宝装哭,你就带他去,我怎么就不行?”  
  “能耐了?跟孩子学?”  
  砚歌不忿,眼底精光一闪,神色陡然转变,“好吧好吧,那你们去!你记得让初宝按时吃饭,他对中餐还不太习惯,尽量给他吃一些有营养的!”  
  陆凌邺眸光微眯,“我看着像后爹?”  
  “哎呀!你不是后爹,你是亲姥爷!哈哈哈!”  
  砚歌说完就起身跑了!  
  最普通的生活最平静的祥和,其实不管是人生还是过日子,都不过求个心安。  
  B市,因为有小叔和初宝在,砚歌特别贪恋这样的温暖。  
  如果可以,她希望能一辈子都这样。  
  ……  
  陆凌邺说话算话,一家人用过早饭后,带着初宝离开景豪时,砚歌在门口一直目送他们的车身消失在借口。  
  海边清爽的风吹来,砚歌双手环着肩膀,望着不远处波涛轻涌的海面,小嘴儿边始终挂着一抹适从的浅笑。  
  她回到二层卧室中的书房,房间的墙边书架上陈列着诸多的书籍,略略看去,不少都是关于军方的。  
  砚歌不感兴趣,也没打算随意翻动。  
  她打开自己的手提电脑,登陆一款自主研发的聊天软件,刚登陆成功,就看到上面有个头像不停的闪烁。  
  砚歌含笑在心,并没有着急点开,而是紧接着打开了网页,输入一连串的网址后,页面跳转到外网。  
  屏幕页面上,几条红蓝相间的曲线时高时低,但都有一个共性,就是低开高走。  
  砚歌满意的笑了笑,这才点开聊天软件不停闪烁的头像,一眨眼聊天框内就跳出二十几条信息。  
  从一开始的分析,到后来捉急的呼唤,砚歌逐一看完,这才连忙恢复,“斯提芬,抱歉,最近有些忙。”  
  斯提芬,她在法国留学期间认识的人生导师。  
  亦师亦友,年过四十,是个特别绅士的英国男人。  
  他定居法国,并且对她帮助极大。  
  砚歌的消息刚刚发送出去,那头斯提芬的消息紧接着传来。  
  和斯提芬在线沟通了半个小时左右,砚歌捶着肩膀将电脑阖上。  
  看来,还需要时间啊!  
  一个人被丢在偌大的景豪别墅,砚歌百无聊赖的翻看着手机。  
  不一会儿,她脑中精光一现,打开通讯录,直接拨了一个号码。  
  电话铃声足足想了半分钟,那头的林小雨才呼哧带喘的接起电话,“呼,砚歌啊。”  
  砚歌一惊,“小雨,怎么了?再忙啊?”  
  “没、没有!你找我有事吗?”  
  砚歌踌躇,“没什么事,我最近正好在B市,想着如果你有时间,和你见一面,但如果你有事的话……”  
  “我没事!你在哪儿呢,我去找你!”  
  砚歌想了想,“别啊,我这边距离市中心挺远的,要不你说个地方,我导航去找你!”  
  “行啊,那你来市中心的鼎航大厦等我吧!”  
  挂断电话,砚歌心情飞扬的穿着牛仔裤和简便T恤,将秀发扎成马尾,开着车库里的一辆SUV就奔着市中心而去。  
  同一时间,G市机场,一辆私人飞机缓缓起飞,目的地B市。  
  ……  
  砚歌达到和林小雨约定的地点,将车停在路边,背着一个双肩包就走向了鼎航大厦。  
  正值九月初,气温适中,秋高气爽。  
  砚歌看着商场门口不少情侣相依拍照的场面,嘴角儿不期然的弯了弯。  
  看到这一幕,她也才想到,自己和小叔似乎还没有合影。  
  以后找机会一定要和他拍一张。  
  “砚歌!”  
  林小雨的呼唤声从街边传来,砚歌随即看去,就见她穿着牛仔背带裤,身上一件白色的卡通T恤,头上扎着丸子头,可爱又清新。  
  砚歌笑着和她招手,余光蓦地看到一辆黑色的车缓缓从街边开口。  
  远远地,她好像看到那车牌是黑白的。  
  军车?!  
  林小雨走到砚歌面前,见她的视线似乎定在那辆开走的车身上,她哈哈一笑,拍着她的肩膀,“你看什么呢?”  
  “小雨,那是军车吧?”  
  林小雨眼神闪了闪,顺着她的视线看去,“是啊,在B市看见军车太稀松平常了,别说你没见过啊!”  
  见林小雨这般态度,砚歌不禁耸肩轻笑,“哦,不是,我还以为是那辆车送你来的。”  
  “哪有啊,你想多了。我怎么会有幸能坐上军车!好啦,别说我了,说说你吧,最近怎么样?突然来到B市,都没告诉我?”
  ------题外话------
  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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